一切险的范围

2024-05-18 16:05

1. 一切险的范围

法律分析:一切险的范围:1、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2、火灾、爆炸;3、碰撞、触碰;4、搁浅、触礁;5、船舶失踪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二条  本保险承保第一条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一、碰撞、触碰责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它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物体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一切险的范围

2. 一切险包括哪些

一切险也叫做综合险,可以保障包括水渍险、平安险的全部责任,以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的过程当中因为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以及部分损失,所谓外来原因包括盗窃,提货不到,破碎,受热,串味,渗漏,碰损,受潮,包装破损等。拓展资料:一. 一切险也称为“综合险”。海上运输保险的主要风险之一。除了承保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全部责任外,还承保被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部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险。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失窃、无法交付、淡水重新浸湿、破损、泄漏、碰撞损坏、数量不足、混合、交叉风味、污染、受潮、生锈损坏、钩损、包装破损和其他风险。一切险不包括所有损失。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货物的自然磨损、固体缺陷和本质缺陷以及战争和罢工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责任。1982年1月1日,伦敦保险公司协会的货物保险条款被修订并颁布,以“A”保险作为第一风险。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二. 一般附加险包括在一切险之中。它们承保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也称“普通附加险”。若投保了一切险,就无须另行加保。若投保了平安险或水渍险,则由被保险人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条件选择一种或几种附加险,经与保险人协议加保。三. 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满足4 个条件: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必须投保了相关险别; 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 在保险的责任期限内。四. 向承运人索赔,通常应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未按提单记载内容交货或货物发生损坏; 二是损坏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三是不属于承运人的免责范围。

3. 一切险包括什么险

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水溃险全部责任外, 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 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 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 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 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 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 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 切险。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一切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货物因战争、罢工、进口关税、交货不到等原因所致的损失,不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以内。投保一切险是投保人因附加险的种类繁多,为避免遗漏,保障货物安全而投保的一种安全性较大的险别。通常是在所发运货物容易发生碰损破碎、受潮受热、雨淋发霉、渗漏短少、串味、沾污以及混杂污染等情况下投保一切险。法律依据:《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 第六条 外汇保险业务是指符合本指引第七条至第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境内开展的以外币计价的保险业务或以人民币计价但以外币结算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按规定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外汇保险业务:(一)外汇财产保险;(二)外汇人身保险;(三)外汇再保险;(四)法规规定的其他外汇保险业务。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境内应以人民币进行保险合同计价和结算。

一切险包括什么险

4. 一切险包括哪些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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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一切险是船舶营运保险的一个基本险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使用。船舶一切险下,保险人承保的保险责任大于船舶全损险,因而其保险费率大于船舶全损险。根据船舶保险条款,船舶一切险下保险人承担船舶全损险规定的各种原因造成被保险船舶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以及下列责任和费用。但是一切险不包括水渍险。就是说货物被淋湿这种是不算的。一切险包括共同海损:共同海损和救助。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救助、救助费用的分摊部分。如果被保险船舶发生共同海损牺牲的,保险人赔偿全部损失,而无须被保险人先行向其他各方索取分摊额。船舶保险条款在一切险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责任中还规定,当所有分摊方均为被保险人或当被保险船舶空载航行并无其他分摊利益方时,共同海损理算应按《北京理算规则》(第5条除外)或明文同意的类似规则办理,如同各分摊方不属同一人一样,保险人予以相应赔偿。其目的是鼓励被保险人积极抢救,避免被保险船舶全损。

5. 一切险承保范围有哪些

我国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解释的请示》的复函中对一切险承保范围解释如下:“海洋运输保险‘一切险’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下发外币保险业务类保险条款的通知》中批准执行的。‘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平安险、水渍险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扩展资料:一切险是国际海上运输常用的一种保险,虽然名字叫一切险,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切险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会理赔的。因战争、罢工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水渍险全部责任外, 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 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 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 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 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 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 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 切险。一切险索赔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满足4 个条件:1、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被保险人必须投保了相关险别;3、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4、在保险的责任期限内。陆运一切险:陆运一切险主要是承保货物在陆运运输途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各种意外事故而遭受到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简单来说,陆运一切险就是负责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的一种保险。当投保了陆运一切险之后,它除了会对因外来原因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外,对于被保险人对货物进行抢救、止损而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会负责赔偿的。当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限额。至于陆运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它不是以年为期限,而是采取“仓至仓条款”,也就是以被保险货物开始寄送到抵达卸载车站所花费的时间为保险期间,最长有60天。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所以一般在投保了陆运一切险之后,就不需要再去加保一些相关的附加险了。

一切险承保范围有哪些

6.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是:除承保平安险、水渍险全部责任外, 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 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 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 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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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 平安险 、 水渍险 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 部分损失 。外来原因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 拓展资料: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水渍险全部责任外, 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 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 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 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 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 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 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 切险。 概念一: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概念二:一切险(all 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货物因战争、罢工、进口关税、交货不到等原因所致的损失,不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以内。投保一切险是投保人因附加险的种类繁多,为避免遗漏,保障货物安全而投保的一种安全性较大的险别。通常是在所发运货物容易发生碰损破碎、受潮受热、雨淋发霉、渗漏短少、串味、沾污以及混杂污染等情况下投保一切险。索赔对象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满足4 个条件:(1)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被保险人必须投保了相关险别;(3)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4)在保险的责任期限内。卖方索赔买方向卖方索赔通常是卖方违反贸易合同中的条款。承运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通常应满足下列条件:(1)未按提单记载内容交货或货物发生损坏;(2)损坏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限;(3)不属于承运人的免责范围。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8. 一切险承保范围有哪些

我国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解释的请示》的复函中对一切险承保范围解释如下:“海洋运输保险‘一切险’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下发外币保险业务类保险条款的通知》中批准执行的。‘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平安险、水渍险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
但是,关于复函的效力,相关人士存在质疑。首先,央行的复函既不是行政法规,也不是部门规章,只是行政部门的一个意见,并非属人民法院办案时必须要依据或参照之列;其次,作为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关,央行只能对其所属的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起指导作用,却并不能干预保险合同的约束力,更不能强制地自动生成为保险单中的一项保险条款;再次,作为保险行业的行政主管机关,央行本身并不具备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争议具体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力。
综上,央行的复函并不能成为保险正确理解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人肆意解释“一切险”承保范围的依据。
一、一切险索赔所需要满足的条件
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满足4个条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被保险人必须投保了相关险别;
3、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
4、在保险的责任期限内。
二、一切险的概念是什么
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水渍险全部责任外,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切险。